主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办理 >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111号提案会办意见摘 发表时间:2018-10-30 分享到: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111号提案由省卫生计生委主办,我厅参与会办。
    办理情况如下: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精神卫生专技人员人事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工资政策体系,推动解决基层精神卫生医生工资待遇问题。实施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出台欠发达地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托低”政策,稳步提高包括精神卫生医生在内的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对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发放岗位津贴。二是积极完善人才评价、培训政策,加大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对精神卫生医生在内的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价政策扶持,组织全省包括精神卫生在内的卫生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国家层面正在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二是进一步构建完善精神卫生专技人员评价体系,对现行卫生系列资格条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完善和修定,开展我省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改革。三是大力开展精神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

Produced By 湖北省人事公共服务平台